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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5日]

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

商务城中专〔2020021

学习强国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学习强国通知要求,有效推动学校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学习强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细则如下:

1.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教师,要求教师全员参加学习强国的学习。

2. 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考核与本年度年终绩效中的师德师风及教科研继续教育挂钩,学习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年终绩效会有相应体现;情节严重的将影响本年度的考核等级。

3. 学员原始积分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扣分制,登录学习但学习强国积分不满30分的,1次扣原始积分的0.5分,1天不登录将扣除原始积分的0.7分,对于年终原始积分低于60分的学员,本年度学习强国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将影响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

4. 对于每天登陆,且每天学习强国学习积分高于30分的学员,将参照年终总积分按名次进行奖励。

5. 该办法实施之日起,已参与学习强国学习的学员总积分归零,全体参与学员在同一起点进行评比,以保证公平性。

该办法解释权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党政办

 

                                      

 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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