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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 学生书画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2日]
 昆山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

学生书画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昆山市中小学艺术活动年度综合排名实施方案》要求,及关于举办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决定举办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书画作品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书画比赛作品要求展现古韵今风、时代风貌、校园文化生活等,体现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突出中小学生励志图强的精神风貌。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在籍学生。

三、比赛分组

书法:小学组、中学组

绘画:小学组、中学组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

(1)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 国画、书法(篆刻)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竖式)

(3) 复评参赛作品须为原作,无须装裱。

2.评比形式。

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为电子照片,50%作品进入复评,交原作。

3.作品上报:

每校限15幅作品(书法作品5幅;绘画作品10幅)。

五、报送要求

(1) 初评为电子照片,一般大小1-3M为宜,以学校为单位,(软笔)书法作品及书法汇总表发送邮箱:lancychen7@163.com ;绘画作品及汇总表发送邮箱:429364774@qq.com。初评电子照片截止时间:201854日。初评工作地点:昆山市开发区石予小学。(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复评为原作,以学校为单位,书法作品和绘画作品分开包装,寄送地点:昆山市千灯中心小学校南校区(千灯镇人和路6号),邮编:215341,联系人:蔡雄,联系电话:1866235696936916567。截止时间:521日。

(3)复评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参评表或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主题、类别、姓名、性别、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和学校。(见附件3

(4)报送的学生复评作品一律不退。

六、作品评选

1. 初评和复评的评委聘请相关专家担任。

2. 作品分绘画和书法(篆刻)两大类别,评比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设奖,评出一、二、三等奖等若干。并选送优秀书画作品参加苏州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书画作品展评活动。

3. 根据每校入选复评作品及获奖作品相应分值,累计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活动书画综合排名。

 

请各学校接本通知后,落实相关责任人,认真做好组织、汇总及上报工作。

 

附件:

1. 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法作品信息汇总表

2. 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作品信息汇总表

3. 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画评比参评表(复评)

 

                                 昆山市教育局

2018322

关于举办2018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书画作品评比活动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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