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育局
昆教〔2014〕94号
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的意见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幼儿园:
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14年秋季顺利开学,现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贯彻校长会议精神。开学之前,各校要开好学校行政班子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贯彻全市中小学校长会议精神;要根据中小学校长会议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责任到人。要及时召开学校条线工作会议,明确各条线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学校工作计划一律于
2.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要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教职工于
3.努力完成各项事业指标。要严格依据招生政策,妥善解决好招生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依法保障外来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要认真做好学生入学统计核查和学额巩固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义务教育阶段流生,确保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保持100%。学额统计表电子稿请于
4.巩固规范办学行为成果。要严格规范课程管理,开足、开齐、上好国家课程,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要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
5.广泛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档案,认真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主动与市慈善总会建立协作关系,借助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为贫困学生提供跟踪助学服务,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而辍学。
6.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大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暴力袭击的工作力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食堂、商店和饮水等管理,确保师生饮食、饮水安全,预防发生中毒事故;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审验和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全面建立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全员负责”制度。要建立校园安全稳定事故的责任倒查机制,执行安全逐级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考核力度,把学校安全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